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郜树智先生)
尊敬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4年7月3日前,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改选后,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郜树智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郜树智先生于1984年至2000年供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任财政税务系副主任、法律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0年至2020年供职于深圳市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任深商行总行办公室总经理、政府同业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营销总监。现担任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东大会次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郜树智 12 4 8 0 0 否 6 6
公司在2024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各项议案未损害股东的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
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的内控审查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
召开1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战略发展会会议的情况。本
人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经营状况,并在会议上充分讨论后,为公司未来发展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
人出席或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进行调整发表意见。
4.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
或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名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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