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伍安媛女士)
尊敬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4年7月任职以来,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自2024年7月起,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伍安媛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曾于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在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一部主任,于2014年1月-2016年5月在长沙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担任计划财务部长,2016年6月-2020年12月在湖南袁创超级稻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裁,2021年1月-2021的12月在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职于长沙乐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事务所合伙人之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东大会次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伍安媛 9 2 7 0 0 否 4 4
公司在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各项议案
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亲自参加并主持了 3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控审查情
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
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2. 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亲自参加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全面了解
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
保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
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
酬方案进行调整发表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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