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精装”)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经营情况回顾
装饰行业与房地产行业联系紧密,在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阶段之时,公司在董事会的引领下,采取审慎经营策略,通过强化现金流管理,严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主动调整整体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装饰装修业务竞争力的同时,战略性布局 FCBGA(ABF)高端载板半导体领域,通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构建长期稳健发展的多元化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167.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6.0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836.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39.15%。具体财务数据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二、2024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地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所有
会议的议题、议程、会议的召集、决议的形成均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2024-3-11 1)《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八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
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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