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公司”、“发行人”)的委托,担任豪美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人,张贵阳、范心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发行保荐书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工作人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0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11
第二节 保荐人的承诺事项 ...... 13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3
二、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3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4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14
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规性...... 15
三、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22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3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9
六、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30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工作人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指定张贵阳、范心平作为豪美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张贵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会计专业硕士。曾主持或参与广济药业(000952.SZ)非公开发行项目、比音勒芬(002832.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大禹节水(300021.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首华燃气(30048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中际旭创(300308.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大禹节水(300021.SZ)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露笑科技(00261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自科技(300490.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欣锐科技(30074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铭普光磁(002902.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佛山照明(00054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锌业股份(00075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领益智造(002600.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胜宏科技(300476.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光弘科技(30073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泛亚微透(688386.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永达股份(001239.SZ)IPO 项目、尚航科技北交所 IPO 项目、领益智造(002600.SZ)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等。张贵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范心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主持或参与泰恩康(301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