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微
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自查、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该方案,具体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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