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53;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2、回售价格:101.0433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4、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5、回售划拨款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6、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7、回售申报期内“豪美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0433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豪美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豪美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2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豪美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召开的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
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豪美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的票面利率)
t=238 天(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38/365=1.0433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豪美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0433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豪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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