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和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出具了《公司保证函》,为子公司豪美精密和豪美铝制品分别在恒生银行申请的不超过美元 33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佛山分行”)出具了《公司保证函》,为子公司豪美精密在恒生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欧元/港币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商业银行
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本次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恒生银行出具的《公司保证函》
1、债权人名称: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称: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不超过美元 330 万元整的主债权余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由债务人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而欠付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债务,及在前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息、违约金和损
害赔偿金;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及被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或以其他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 3 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公司向恒生银行出具的《公司保证函》
1、债权人名称: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不超过美元 330 万元整的主债权余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由债务人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而欠付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债务,及在前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及被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或以其他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 3 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公司向恒生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公司保证函》
1、债权人名称: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名称: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欧元/港币的主债权余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由债务人产生/负有的所有款
项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而欠付和/或应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债务,及在前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及被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或以其他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 3 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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