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高管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总经理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营管理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总经理负责,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公司章程》、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相应职责;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三)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四)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资产和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六)根据董事会授权,签订经营业务合同和重大合同;
(七)加强预算管理,执行年度预算,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
(八)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
(九)其他应由总经理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副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拟写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发展计划,报总经理审定;
(二)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工和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受总经理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主持召开会议,决定有关事项;
(四)组织拟写分管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报总经理审定;
(五)其他应由副总经理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二)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本公司利
益有冲突的行为;
(三)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谋取非法收入;
(六)不得公款私存;
(七)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借款担保;
(八)不得安排其直系亲属在公司领导管理层中任职;
(九)不得安排其直系亲属担任人事、财务部门和属下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
(十)不得与直系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和担保等行为;
(十一)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要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十二)列席公司股东会;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五章 总经理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会议分为总经理研讨会、总经理专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统称为各类总经理会议),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和有效履职的主要形式。
第十三条 各类总经理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的代理人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 总经理研讨会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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