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20:09:10 股吧网页版
京北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的方式是定期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决议或传阅资料的方式。

第二章 工作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和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讨论审计范畴及有关审计责任,协商确认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
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表决;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需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交公司证券事务部保管。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并进行专业沟通;审计部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事宜,并参与审计工作重要节点的专业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交公司证券事务部保管。

第十一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正式披露前,严防泄露内部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