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2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经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9,776,9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4,944,234.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47,910,774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67,687,711 股(转
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3、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9,776,93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19,776,9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67,687,71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2 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08*****105 和道(天津)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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