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
本 次 回 购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5,322,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3%(总股本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 380,121,392 股计
算),最高成交价为 13.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6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59,995,058.3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丽萍女士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增持
公司股份 99,600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322,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3%。按照回购股份方案约定,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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