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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1:19:11 股吧网页版
宇新股份: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胡锐列席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吴肯浩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合理、规范地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在公平、公允、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因少数股东自身情况原因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交易是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能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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