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天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经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通过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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