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货币资金、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成本费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成本费用、工程项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职责权限,确保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2)组织架构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持续优化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对岗位及职责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并已建立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审计部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保证了审计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的发展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状况,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比较科学的人力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