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何业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持有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51,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66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1,011,85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140,000 股)。何业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7,96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4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何业春
(二)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何业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1,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66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1,011,85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14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87,96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1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
期不减持。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何业春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目前,何业春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
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何业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亦不属于公司首发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何业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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