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2.自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145,138,5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5,138,50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3,193,91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2,370,062 36.08% 20,948,025 73,318,087 36.08%
二、无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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