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秋伟)
经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秋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8年4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20年至2021年曾被湖南省政策研究中心-政务大数据中心特聘专家;2021年5月至今兼任湖南迪嘉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经理;2024年6月换届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4年6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7次会议,换届选举后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10次,实际出席10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后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次,实际出席3次,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对出席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换届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本人组织召开了2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换届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本人参加了1次,讨论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合同的审核及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5、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坚持独立、客观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科学、审慎的独立意见及合理建议。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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