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华-离任)
本人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6月11日届满离任。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易华,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生物制药厂主办会计、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长沙高新开发区亚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沙驰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湖南启迪众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湖南威视远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明卓青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1日,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7次,实际出席7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4次,实际出席4次,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情况、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出具了审核意见。
3、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024年,本人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及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本年度,参加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等事项。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5、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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