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24年 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374,3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3,90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141,16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差异化安排: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759,400×0.73)÷135,237,40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7274197元,每10股现金红利为7.274197元。
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后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759,400×0.4)÷135,237,400,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85861股,每10股转增股数为3.985861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274197)÷(1+0.3985861)。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5,23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 股)后股本 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3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8,374,362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3,903,76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9,141,16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35,23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 股)后
股本 134,75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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