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智能”或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是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进而为广大投资者带来越来越大的投资回报,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及准核心人员。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及准核心人员,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292人(不含预留份额)。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参加对象及拟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拟持有份额 占本期员工持 拟持有份额对应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股计划的比例 股份数量(万
股)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 10,147.83 92.21% 267.4
以及准核心人员(292人)
2 预留份额 857.67 7.79% 22.6
合计 11,005.50 100% 290
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放弃部分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认购。最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
单及认购份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22.6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7.79%。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应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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