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1991年9月-1995年4月,在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政法体改司任职;1995年4月-1998年11月先后任深圳众大实业股份公司、深圳日宝合资有限公司法务顾问;1998年11月-2001年3月任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1年3月至今,任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3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7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关注并提出建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情况
应出席董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式出席次 未亲自出席会 (反对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议 数)
吴伟 7 7 0 0 0 否 0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2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对以下事项充分关注: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关注类型
2024年2月2日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同意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达成
2024年3月19日 同意
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事项
1、对总经理工作报告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4月25日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7、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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