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3 22:07:15 股吧网页版
安宁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989,9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3,758,992.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48,103.7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683,710,88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业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
XYZH/2024CDAA1B0455 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钛材”)年产 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1、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到账,不涉及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安宁钛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168,375.9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要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安宁钛材、保荐人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相关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上述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