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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7:59:17 股吧网页版
天箭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 3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镭先生。由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陈镭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有 293 人,代表股份 71,812,43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78%。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1,21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289 人,代表股份 594,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89 人,代表股份594,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楼继勇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陈镭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汤士永律师、董家颖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6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4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98,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463%;反对4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82%;弃权98,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董家颖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集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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