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始终秉持回报股东的理念,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同时,公司应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在必要时,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
公司投资价值与内在质量相匹配,实现公司价值的长期稳定增长。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体系、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的各项工作,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
(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股东
回报规划,明确每年最低的分红比例,积极实施分红。通过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互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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