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对瑞玛精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36,395.1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0,084.0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1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 43,914.00 35,914.00 35,914.00
产建设项目
2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 23,053.00 18,255.65 18,255.65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033.00 9,033.00 8,239.36
合计 76,000.00 63,202.65 62,409.01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三)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的情形,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由于海关及税务的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务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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