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
司 2022-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10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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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交易对手方对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1101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玛精密)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瑞玛精密管理层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瑞玛精密管理层编制
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玛精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
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瑞玛精密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瑞玛精密容诚专字[2025]230Z1101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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