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授权审批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究开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内部监督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同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项会议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组织机构有:总裁办、财务中心、风控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数据中心、证券投资部、战略采购部等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风控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独立的审计职权,不受其它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风控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