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经营范围“财务咨询”和“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根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要求,公司需对现有经营范围中涉及禁用的表述进行调整变更,统一采用该系统规定的标准化经营范围表述,以确保经营范围登记内容合规、规范且符合官方表述要求。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的内容,监事会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并删除《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表述;
上述两项修订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664,95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665,563
元。 元。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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