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6 18:28:02 股吧网页版
侨银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与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9 个月。贺州侨银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山东汇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浪潮路 1036 号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茂昌

5.注册资金:25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0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C2W5G4C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山东汇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山东汇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或设备等适租租赁物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 39 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贺州侨银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项目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4,10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44,000 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53,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 97,000.00 万元,尚未使用担
保额度 68,790.09 万元。

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由贺州侨银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

2.注册地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姑婆山大道 480-3 号

3.法定代表人:杨璐霞

4.成立时间:2023 年 1 月 29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3MAA7WUAM1G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报关业务;货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