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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20:06:13 股吧网页版
和远气体: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5 年 9 月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 688 号
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 5101-5115 单元
51/F,Heartland Office Tower,No.688,Jinghan Avenue,
Qiaokou District,Wuhan, China
电话(Tel):+86-027-88706388
邮编(Postcode):430030
www.tahota.com

目 录

释 义......1
第一部分 正 文......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6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6
四、发行人的设立......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6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7
八、发行人的业务......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6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23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3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35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3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35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36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3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4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43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43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3
二十一、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45 二十二、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专项核查

......45
二十三、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45
第二部分 结 尾......47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及签字盖章......47
二、《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正本、副本份数......47

释 义

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和远气体/公司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 指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指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 指 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杨涛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 之行为

湖北聚势 指 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宜昌蓝天 指 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

金猇和远 指 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和远销售 指 湖北和远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天赐 指 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赤壁和远 指 赤壁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浠水蓝天 指 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黄石和远 指 黄石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十堰和远 指 十堰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襄阳和远 指 襄阳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老河口和远 指 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荆州骅珑 指 荆州市骅珑气体有限公司

荆门鸿程 指 荆门鸿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潜江和远 指 和远气体潜江有限公司

伊犁和远 指 伊犁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潜江特气 指 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武汉长临 指 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潜江电子材料 指 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和远运输 指 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和远新材料 指 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先进电子材料 指 和远先进电子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和雅环境 指 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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