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成效及多元化,保障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金振朝先生(主任委员)、左中女士(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志坚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9.56 元/份调整为 19.16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关联董事刘垒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9.63 元/份调整为 19.2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9)。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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