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梁金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
和生产经营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14日起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年
任职期间(2024 年 5 月 14日—2024 年 12月 31日)在公司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梁金华,男,公司独立董事,1971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
1992 年-1996 年于湖北鄂州市吴都商场任财务科科长,1996 年-2000 年于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0 年-2004 年于深圳市港泰源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
副总裁,现就职于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会计师职务。曾担任深圳天
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大)会。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事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 次数
梁金华 8 8 0 0 否 3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
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审
计委员会会议。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
次,本人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阅,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提出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务求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报工作多次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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