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积极应对各种挑战。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全体董事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 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并落实股东会相关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披露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 第三届董事会 2024-2-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二十三次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十四次 2024-4-22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2、《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3、《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4、《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6、《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1《关于提名赵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2《关于提名望西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3《关于提名刘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4《关于提名黄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关于提名金振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2《关于提名向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3《关于提名梁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9、《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1、《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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