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0964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28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字[2025]00000964号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锐明技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的确认
2.应收账款的减值
3.预计负债的计提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44。
锐明技术 2024 年度收入金额为 2,777,454,901.94 元,较上年同
期 1,699,251,300.43 元,增长比例为 63.45%。
收入作为锐明技术的主要利润来源,涉及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有: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对于采用签收确认收入模式执行收入细节测试,从账上收入确认记录追查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发货签收单、发票及收款凭证,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3)对于采用验收合格确认收入模式执行收入细节测试,从账上收入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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