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
现将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历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决议如
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1 第二十三次 2024-4-22 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9.1《关于提名吴祥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9.2《关于提名陈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
10、《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1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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