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 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去职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丹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丹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陈丹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龚晓涵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晓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龚晓涵女士的简介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605007
传真:0755-86968976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5日
附件简历:
龚晓涵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爱能森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4月起加入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晓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晓涵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