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承诺取得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2、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美包装,证券代码:002969)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
作风险。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314.91%,
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进行停牌核查,
于2026年1月12日公告核查结果并复牌。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且存在业绩下滑,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3.71 万元至 10,442.3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3.38%至
43.02%。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4、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收购方并购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的风险。收购方逐越鸿智参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自筹资金尚在申请中,是否可以申请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7、公司股票最新市净率、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
价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1 月 19 日、1 月 20 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1.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 105.58,
市净率 7.84;公司所属金属制品业静态市盈率为 43.29,市净率为 3.15。公司股票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存在显著差异。
8、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逐越鸿智取得控制权后 36 个月内不会进行资产注入
前期公司公告已明确,逐越鸿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资产重组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后续发展安排,逐越鸿智经梳理现有资产,考虑到其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充分信心和坚定看好,为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逐越鸿智进一步承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二、上市公司将保持独立,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
至目前,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现有业务关联性和协同性不高,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12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业重大影响。
三、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当前基本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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