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控股股东拟变更为逐越鸿智 17日起复牌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嘉美包装公告,2025年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包香港拟向逐越鸿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79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4.45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2.43亿元。
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包香港放弃行使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且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恢复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
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逐越鸿智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中包香港不可撤销地承诺,中包香港将以其所持公司1.03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未经要约方书面同意,中包香港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2025年12月16日,公司股东富新投资、中凯投资分别与逐越鸿智签署《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富新投资、中凯投资拟通过接受逐越鸿智发出的部分要约方式向其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其中,富新投资拟预受要约部分股票8899.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中凯投资拟预受要约部分股票2327.91万股,占总股本的2.49%。该等《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需富新投资、中凯投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权决策审批程序,并取得同意实施本交易的书面批准文件(如有)方可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逐越鸿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俞浩。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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