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955,451,508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081,0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948,370,508 股×0.02 元/股=18,967,410.16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8517 元/股(含税)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18,967,410.16 元/955,451,508 股=0.0198517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情况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517 元/股。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2.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配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3. 本次实施的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且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5,451,508 股扣
除已回购股份 7,081,000 股后的 948,370,5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证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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