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8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美包装”)于2025 年2 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本次综合授信申请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为 3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序 持股 最近一期资 授信额度
号 被担保方 比例 授信银行名称 (万元) 担保方式
产负债率
1 简阳嘉美印铁 100% 37.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0 连带责任
制罐有限公司 司成都分行 保证
2 临颍嘉美印铁 100% 10.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3,000 连带责任
制罐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
3 福建冠盖金属 100% 12.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0 连带责任
包装有限公司 司莆田涵江支行 保证
4 福建铭冠包装 100% 26.8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 连带责任
材料有限公司 司莆田涵江支行 保证
合计 10,000 万元
2.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具体如下:
序 最近一期资 授信额度
号 公司名称 产负债率 授信银行名称 (万元) 担保方式
嘉美包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8,000 企业自身信用担保
1 36.04% 限公司滁州分行
嘉美包装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0 企业自身信用担保
2 36.04% 司滁州分行
嘉美包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0,000 企业自身信用担保
3 36.04% 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合计 28,000 万元
(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申请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 10,500 万元,额度期限 3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 1 年,担保方式为
信用担保。
现根据银行实际审批情况,拟将上述专项贷款的额度期限进行调整,由“额
度期限 3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 1 年”变更为“额度期限 3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
超 3 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各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 成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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