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025 年 9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新大正
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
2026 年 1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重组方案中的
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份额。
长江保荐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方案 调整后方案
序 交易对方 购买标的资产对应 序 交易对方 购买标的资产对应
交易对象 号 注册资本 号 注册资本
所持标的 1 信宸设施管理 1 信宸设施管理 1,480.2706
资产份额 2 北京信润恒 2,000.00 2 北京信润恒 338.3476
小计 2,000.00 小计 1,818.6182
项目 调整前方案 调整后方案
3 上海信阗 3 上海信阗 273.1448
4 上海信钺 4 上海信钺 30.6974
5 上海信铼 5 上海信铼 76.8823
6 上海信磬 306.9737 6 上海信磬 74.1271
7 上海信钼 7 上海信钼 21.3827
8 上海生盈 8 上海生盈 12.1212
小计 306.9737 小计 488.3555
注册资本合计 2,306.9737 注册资本合计 2,306.9737
合计对应股权比例 75.1521% 合计对应股权比例 75.1521%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