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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8:19:11 股吧网页版
新大正: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5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 元/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
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16.64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
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在回购实际区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内,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 万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 13.08 元/股,最低成交价 11.90 元/股,成交
总金额约 1,297.9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金额已经超出回购方案的下限金额。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整体进展顺利,经审慎评估重组进程中的各项安排,公司决定提前完成原定回购计划,确保本次重组合规、高效推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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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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