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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4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5 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璐独立董事、蒋弘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84.69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33.1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56,418.27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50,868.69 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50,868.69 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后,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26,277,783 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之后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为 3,364.65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系统梳理相关制度,结合治理实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新增,具体如下:
修订 是否需要
序号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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