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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33:14 股吧网页版
苏州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及各子公司(包括: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无锡分行、常州分行、南通分行、淮安分行、宿迁分行、扬州分行、泰州分行、连云港分行、盐城分行、镇江分行、徐州分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工业园区支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常熟支行、昆山支行、太仓支行、张家港支行、吴江支行,以及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交流与沟通、内部监督。

流程层面:授信业务、资金业务、投行业务、存款业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业务等。

信息科技层面: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投产、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服务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点业务的合规风险、舞弊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金额≥本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总额 5%。
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本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总额 3%≤错报金额<本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总额 5%。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金额<本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总额 3%。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一项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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