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23:02:30 股吧网页版
苏州银行因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人员管理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坤

K图 002966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坤)4月11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苏州银行因其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人员管理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苏州银行的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同时,苏州银行在估值核算方面,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的情况,未及时处理并向基金管理人提示反馈。

  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问题,苏州银行内控稽核部同时承担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职责;公司资产托管系统个别产品基本信息录入有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要求苏州银行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决定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1月,江苏银行也因其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人员管理、内部控制、估值核算等方面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在内部控制方面,江苏银行对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准入的尽职调查不充分;投资监督岗同时承担稽核管理职责;对部分经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未及时回收并归档保存;2022年度,未对基金托管法定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

  人员管理方面,该行个别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缺乏基金从业资质,或不具备托管业务从业经验;估值核算方面,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的情况,未及时处理并向基金管理人提示反馈。

  投资监督方面也不规范,江苏银行未对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制定专门制度规范;投资监督系统岗位功能设定不规范;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未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等实施有效监督。

  此外,在信息报送方面,江苏银行2023年以来未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送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基金托管业务运营情况报告、内部控制年度评估报告等材料;2024年3月,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江苏证监局报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