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提升,所从事的汽车底盘系统、热成型件等主营业务属于汽车生产中重要的环节,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本特勒祥鑫的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充分协商,公司与本特勒中国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贷款将根据本特勒祥鑫的实际经营需要逐笔提供,贷款发放日届满前可循环滚动使用),贷款期限为自每笔贷款实际收到之日起 1 年(经借款人书面申请、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年利率为 3.00%,其中公司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本特勒中国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50 万元。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特勒中国尚未与本特勒祥鑫签订贷(借)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 80.86%,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 86.7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6 月 07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营
业期限为 2022 年 06 月 07 日至 2052 年 06 月 06 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
港西路 18 号 102 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股权结构
本特勒中国持有本特勒祥鑫 51%股权,祥鑫科技持有本特勒祥鑫 49%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主要财务指标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287.84 20,446.69 4,841.15 15,365.48 -655.16 -556.61
2、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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