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承志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承志,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
职,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承志,1977 年 05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江西凤翔传说整合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凯强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茉莉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艾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担任中山大学副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765)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31)独立董事、广东神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5 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承志 11 0 11 0 0 否 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7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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