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季度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 3,000 万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比例
1、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利润中可供分配利润部分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如公司因经营需要,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当年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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