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5 11:40:04 股吧网页版
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已审批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原审议通过的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不涉及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厦门
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6、18 号的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办公室、地
下车位等自有资产(总面积 81,346.20 平方米,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账面价
值合计为 80,611.10 万元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3%)作为抵押物,为瑞达新控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就最高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建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 267 号 3 幢 1303-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7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986850H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瑞达新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12-31(经审计) 2025-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1,224,866.97 2,395,71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