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四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8 人,代表股份 398,089,47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9,411,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2 人,代表股份 98,677,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3 人,代表股份 33,715,34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1人,代表股份 33,704,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7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 111,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70,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3%;反对 111,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296%;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46,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 111,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32,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7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5%;反对 111,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296%;弃权 32,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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